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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气象局印发关于加强近期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主汛期气象保障服务。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暴雨、短时强降水监测预报预警。深化部门应急联动合作,做好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为防灾减灾调度和群众转移安置争取更多时间。二要做好农牧业干旱气象保障服务工作。做好土壤墒情监测,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成果的应用,为各级党委、政府应对旱情提供决策支撑,科学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为抗旱减灾和生态恢复提供保障服务。三要加强交通旅游气象服务工作。
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的会商研判,共同分析天气气候形势,制作发布逐日“全区主要公路气象条件预报”,实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做好全区交通路线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要加强同文旅部门的沟通联系,针对旅游景区联合发布高影响天气提示和旅游风险提示;特别是针对热门景点、人群聚集景区等,加强重点区域的天气形势及影响滚动分析,通过景区显示屏、小区广播、数据对接景点小程序公众号等方式为重点区域人群提供气象服务信息。四要强化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近期“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第二十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五届运动会火炬传递活动”等运动会及大型活动陆续开展,各级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大型会展组织部门及相关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服务需求对接,提供及时有效的气象保障服务。同时,加强与自治区气象台的会商研判,制作发布专题气象服务产品,为各类重大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优质气象服务。
(作者:李红梅 责任编辑:张明禄)